冤情处理程序
学术冤情
学术上诉包括与等级和学术程序或学位需求有关的上诉下表为各类学术请求提供具体指令在所有情况下,卫生专业学院都要求尽一切努力非正式解决这类争议,在启动正式程序前由所有相关方进行讨论。
级别上诉
与具体课程分级有关的所有请求均要求学生先寻找满意的解决之道与初级课程教程学生应在分数发布后14天内请求与程序主管举行会议无法或无法联系程序主管时,学生必须向卫生专业学院院长发送书面声明,详细说明上诉理由Dean必须在日历发布日期后21天内收到书面请求
问题解决后学生满足程序主管后,他或她可在会议后7个日历日内向院长提交书面上诉书院长随后启动适当的程序审查上诉上诉过程将包括收集并审查所有课程等级、建议注解、解释减法环境等学生会收到决定的书面通知
学生收到院长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院长决定可上诉CETO教务长向教务长提交书面冤情报告后14个工作日内不作决定时,学生可将书面冤情记录寄送CETOCETO可采取任何认为适当的行动
学术程序或学位需求上诉
所有与特定程序相关的上诉均要求学生先与程序主管寻找满意解决方案万一无法与程序主管达成满意解决方案,学生可向卫生专业学院院长提交书面请愿书,详解上诉理由学生请求实例如下:
- 与普通教育要求和/或大学总要求有关的请愿
- 请求接受转移选修学分提交申请时必须附上课程说明目录副本
非学术冤情
程序旨在为学生提供正式哀悼感知行为、疏漏或非学术性问题的机会,这些问题对悲伤学生产生不利影响,UT系统或卫生职业院的政策或程序不提供其他冤情或上诉程序(19TAC,§1.112)
- 正式书面冤情应尽快启动
- 学生选择不尝试非正式解决冤情时,必须自知道或应知道攻击行为或问题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提交正式书面冤情
- 学生若尝试非正式解决并选择提交正式书面解决,他或她必须在距最后一次非正式解决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解决
- 如果学生不使用非正式解析法,则正式书面申斥自学生知道或应知道攻击行为或问题之日起最多30个历日内提交
- 学生可提交书面冤情,对冤情和拟议补救办法作完整描述
- 受控个人为卫生专业学院雇员时,雇员直接主管接受笔报Dean可帮助学生识别受控个人主管,以便向适当的人提交书面申诉
- 受控个人为学生时,笔报委会委托适配程序主管处理
- 投诉不涉及个人时,可向负责程序问题或有关问题的管理员提交投诉投诉副本将提供给提交投诉的学生、程序主管、被控行为或不行为个人受冤情处理,以及受投诉个人的主管和管理者受冤情处理
- 监听委可斟酌决定是否与被告进行讨论以听取和解决冤情,安排学生和被告之间的会议并/或让其他各方协助解决冤情
- 投诉官决定确认冤情时,向被告发布的任何指令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并须遵循被告与其主管之间的会议程序。拒绝申斥也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
- 学生收到院长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院长决定可上诉CETO教务长向教务长提交书面冤情报告后14个工作日内不作决定时,学生可将书面冤情记录寄送CETOVPE可采取任何认为适当的行动
- 学生在收到CETO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学生可就CETO决定向MDAnderson首席学术官上诉CAO可采取任何认为适当的行动
MDAndersonCAO决定为终局